郑学知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,武汉大学法学专业,中国民主同盟盟员,担任武汉黄冈商会法律顾问及法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职务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、长江影视文化节顾问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郑学知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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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201201410912573
执业律所: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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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出售含租约住房,承租人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,起诉至法院要求业主赔偿10万元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承租人知悉房产出售事宜但未主张购买,驳回了承租人的诉讼请求。
3法院裁判结果及主要理由
某法院审理后认为: 1. 梅先生作为房屋承租人,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利; 2. 根据某中介公司带人看房的证人证言,以及李先生和梅先生在看房和买卖合同签订之日的通话记录,可以认定梅先生应知悉案涉房产出售事宜; 3. 梅先生无证据证明其在此之前曾经提出购买案涉房产。 基于上述理由,某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梅先生的诉讼请求。
目前市场上出售含租约房产的情况并不少见,购房人在选择房产时应加强注意,可以实地查看待购房屋的居住情况,详细询问业主是否存在租赁、剩余租期等情况,通过适当的方法避免因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陷入纠纷。
备注:类似案件可能因实际情况存在差异,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可能有所不同,如需咨询可联系房地产法律专业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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